教您3招巧提防租房陷阱

导语 无论您来自何方,只要您是“新鲜人”,请不要错过这期专题。而那些已扎稳根基的“新客家”和老房东也不妨看看,一些习以为常的惯例或许是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做法。大家还是依法办事比较稳妥,惹上纠纷或官司就代价沉重。希望大家认准一个个“陷阱”,千万别跳进去。

  案例一:

  “房中房”租不得

  尽管政府已严令禁止房中房改造,但林某还是将其房屋“巧妙”地间隔成五间。每间房面积虽小,但厕所、厨房还是一应俱全,吸引了不少租客。而经过这样一番改造,房屋租金也从原来的2000元/月升至5000元/月,让林某喜笑颜开。但这样的房屋改造,涉及到不少电线和水管的铺设变动,漏水等事故常常发生。

  点评:需要租赁小户型物业,最好租赁正规的单间或一房一厅物业,预算不多的人士也可考虑与朋友合租两房或三房等面积大一点的物业,以减轻租金负担。

  案例二:

  新任租客要换锁

  这是一个血的教训。去年底,粤垦路某住宅发生一起双尸命案,两位来穗工作不久的女大学毕业生被害。这起命案竟然源于两人租下房子后没有换锁,以至于上一任租客的弟弟持偷配的钥匙进屋搜掠,两位女大学生先后与此人搏斗,最终齐齐送命。

  点评:换个锁头不过花费几十元,悭这点小钱而导致丧命就太不值得!因此提醒租客,无论您有多忙,租房子第一件事就应该换锁。租客在征得业主的同意后再换锁,同时保留原有锁芯,租期结束后向房东移交有关钥匙。

  案例三:合同条款不清手尾长

  李某自己张贴出租的告示并找到了租户。省下了一笔中介费,让李某得意不已。可租赁合同期满,李某发现家里的一些小电器都不见踪影。李某让租户赔钱,租户却称原本就没有那些电器。翻出合同一看,这份简陋的合同里的确没有标明原本的电器种类和数量。空口无凭,李某只能吃哑巴亏。

  点评:在连家私家电出租的物业,在交易时业主和租客都应谨记列明家私清单,对家电的详细情况(包括品牌、型号、是否有损坏等)一一列清,任何一项细微的条件都有可能引起双方的利益冲突。

  案例四:

  买卖不破租赁

  一名客户刚签订了两年的租约,但其业主在没有提前三个月把房屋即将转让的事实告知租客的情况下,将物业转售。而新业主不愿续租。租客亦因租约没到期,不愿搬走,遭到新旧业主的逼迁。最终经中介行协调,旧业主愿意赔偿两倍押金作为违约金,并答应尽快帮租客另觅住处。

  点评:“买卖不破租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租客对租赁的房子还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租客遭到业主逼迁,记得要维权。

  案例五:

  小心“二房东”骗租

  小李在网上看到一则出租信息。信息中显示,有一间两房单位出租,地段和环境都不错,租金1500元一个月。第二天她约了另一个同学见到了“房东”,看了出租房也算整洁,于是和“房东”签了合同并交了“两按一租”共4500元钱的价格租赁下了。过了一个星期,一名中年男子叫开了门说要收房租。“我们不是交了钱吗,怎么还要啊?”小李说道。该男子拿出身份证和房地产证后,小李核对后发现与他签合同的所谓“房东”原来是“二房东”。

  点评:出租房子业主也不能当甩手大掌柜,宜定期巡视出租物业,以防房子被人恶意转租。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租客须多留几个心眼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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