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本市户籍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3、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1、本人申请书;
2、村民委员会证明;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照片2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人民政府在20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4、县民政局在收到材料20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
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地址:西昌市土城巷55号
电话:0834-2172550